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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全面放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市场

2015年05月05日
5月4日讯(通讯员李天生)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日前下发文件,继从2014年12月18日起全省全面放开总质量12吨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重点货运车辆)卫星监控平台市场和卫星定位终端市场后,又全面放开了“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车辆)卫星监控平台市场和卫星定位终端市场。同时,废止现行“终端价格(含安装费)不得高于交通运输部北斗示范工程招标中标价格”等规定,由市场自行确定车载卫星定位终端价格及服务费。至此,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市场全面放开。
  按照文件规定,凡是通过交通运输部标准符合性审查并经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备案的平台服务商,均可在我市从事“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载货汽车及半挂牵引车的动态监控服务。运输企业和车主自主选择上述平台服务商,同时可以自主选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卫星定位终端目录内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属于联网联控“两客一危”车辆的,必须由平台服务商接入省联网联控平台(免费接入),纳入联网联控系统。重点货运车辆仍需将数据首先上传至全国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另外,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交运发[2014]267号),对平台服务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计分制考核,对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违规行为实行“记零分”处理。
  运管处负责同志介绍,我市将组织开展对全面放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市场的工作部署,促进动态监控市场公平竞争,并逐步加大对平台服务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运输企业的考核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工作,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