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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运管局杨开贵:加快转型升级,开启道路货运3.0时代

2018年01月15日
        道路货物运输是现代物流业的重要环节,其健康稳定安全绿色发展,对“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提升运输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能源消耗,维护生存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 我省通过政策引导,推动道路货物运输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走过了道路货物运输1.0时代(放开市场)和2.0时代(高速公路和车辆技术进步),步入了道路货物运输3.0时代(互联网引领)。

2017年9月19日,交通运输部等十四个部门印发了《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了“一个目标,两个阶段,五大行动,十件实事,22项举措”,推动道路货物运输业转型升级,降本增效。我省道路货物运输既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必须认清形势,真抓实干。

我省道路货物运输基本情况

 
 
 

目前,全省共有货运经营业户29.9万户,其中个体运输业户28.4万户。现有货运车辆51.5万辆,从业人员80.5万人。2015年,全省公路货运量为13.8亿吨,公路货物周转量为1480.6亿吨公里,2016年两项指标同比增幅为5.3%和5.7%,2017年两项指标同比增幅为7%和7%。

近年来,在需求拉动和政策引导下,我省道路货运行业取得长足发展。货运普遍服务能力、重大装备运输和应急运输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基本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构调整不断推进,2016年在车辆总数有所增加的情况下运输业户比2012年减少11万户,经营业户下降25.9%,100辆以上企业465户,增长14.3%。

货运车辆中,大型21.43万辆、中型1.4 8万辆、小型28.63万辆,与2012年比较分别上升34.9%、下降69.9%、下降19.9%;重型货车发展到15万辆,比2012年增长60%;集装箱运输车辆发展到7131辆,除甘孜、阿坝外,全省19个市州有集装箱运输车辆,比2012年增加了300%,其中,成都市有车辆3588辆。全省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业户381家,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11456辆,挂车数4272辆,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18791人,押运员22776人。无车承运人、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和城市共同配送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和信息技术得到推广应用。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多、小、散”现象突出。全省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平均拥有载货汽车1.72辆,除泸州市已经全部注销“一车一人”经营业户外,其他市州“一车一人”经营业户占比达到85%以上。

高耗低效的中、小型货车占比较大,专用车、集装箱运输车等标准化车型和新能源车有待进一步发展。全省中型、小型货车占车辆拥有量的58.42%,集装箱运输车辆发展到7131辆,仅占1.38%,厢式货车仅4.82万辆,仅占9.35%,全省新能源货车2830辆,仅占0.55%,而且主要集中在成都市。

道路货物运输组织化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市场主体“多、小、散”,绝大多数货运企业为适应市场环境,采取单车经营,驾驶员自己组织货源,自发经营,企业运输组织工作完全丢弃,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和城市共同配送等先进的运输组织模式无法实施。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通过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实现了从业人员、车辆及技术数据信息有效应用和与从业人员、车辆的紧密连接,规范企业运输组织,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看得见,摸得着”,受到企业的好评。但是当前企业融资合作车辆较多,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危险货物托运人不规范运作,导致车辆违法承运、超速运行、疲劳驾驶等情况依然存在。

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监管方式有待创新。首先,车辆流动性非常强、异地经营占比重;其次,因道路货运经营业户绝大多数都是个体运输户,无固定办公场所,导致行业对人、对车的源头安全监管无从着力,既管不了,也管不好,无法适应和满足新形势下的道路货运安全监管需要。另外,货运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因驾驶员队伍整体收入不高且不稳定,除非发生安全事故,一般难以落实顶格从严的动态监管和退出措施。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等部门未全面建立信息互通共享,联合惩戒措施无法落实到位。

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稳定工作机制有待加强。道路货运行业尚缺乏驾驶员诉求表达渠道,行业协会、行业工会组织建设严重滞后,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缺乏引导货车司机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正确行使民主参与和行业监督权力,依法维权,理性反映诉求工作机制。货车驾驶员群体缺乏参与优秀从业人员典型选树活动机会,行业缺乏凝聚力和从业荣誉感。

未来五年道路货物运输工作目标

 
 
 

未来五年,重点贯彻落实《促进道路货运健康稳定发展的行动计划(2017-2020年)》,通过政策引导、行政许可规范、市场监测预警、试点示范等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现有货运经营业户继续减少,其中个体运输业户年均减少1万户。

全省公路货运量、公路货物周转量两项指标同比年均增幅与GDP增幅基本同步。货运普遍服务能力、重大装备运输和应急运输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结构调整进一步推进,不合规超长平板半挂车、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全部淘汰,中置轴汽车列车等先进货运车型广泛应用,标准化、箱式化、轻量化货运车辆明显上升,集装箱运输车辆发展到1万辆以上,新能源货运车辆发展到5000辆以上。

运输组织模式创新发展,现代物流市场新的运输主体不断涌现,在全省培育2-3家多式联运经营人企业,培育5-6家规模大、货运组织能力强、吸纳固定车辆较多的无车承运人。依托多式联运、无车承运人企业,培育1-2个覆盖全省重点货运集散地的甩挂运输联盟。

以成都传化物流基地、达州公路港、南充传化公路港等信息平台为基础的道路货物运输信息交易平台实现全省联网运行,并通过无车承运人监控信息平台、多式联运信息平台等搭建交通运输物流企业信息平台,以信息手段吸附货运车辆促进共享联盟发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组织化程度大幅提高,动态监管信息系统不断优化,企业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运输车辆运行信息实现企业掌握、管理部门可查询;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评价机制逐步建立,评价标准、评价办法和评价信息收集渠道基本完善。积极推进城市共同配送,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城市集中配送试点,逐步引导企业向共同配送发展。

未来五年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创新工作思路

 
 
 

以降本增效为核心,全面落实十项降本增效措施

认真推进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合并事项,减轻货运经营者车辆技术管理的经济负担;

推进普通货车异地年审和驾驶员异地考核,方便当事人;

推进跨省大件运输许可全国联网,减轻许可负担;推进建设“司机之家”,减轻经营负担;

推进货车ETC非现金支付卡通行费优惠,减轻运行负担;推进货车驾驶员工伤保险,减轻事故负担;编制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处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负担;完善个体纳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推进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减轻税务负担;开展驾驶员网络免费继续教育,减轻再培训负担;取消部分道路货运审批事项,减轻准入负担,从根本上降低制度性成本。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推动转型升级。依托互联网技术环境引导企业对标物流服务能力,准确定位,逐步建立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条件,物流业应对工业4.0和新消费时代,要求运输企业进行整合提升,物流业成熟将推动企业在质量和效益两方面下功夫,从而找准自己的位置,实现企业转型升级。

推进货运车辆技术升级。以贯彻落实GB7258为契机,开展不规范超长平板半挂车、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推进低水平非标车型车辆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能耗高、运效低的落后运力。加快中置轴汽车列车等先进车型推广应用,完善制度标准。创新政策措施,推广应用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

鼓励和引导传统道路货运企业主动适应并融入多式联运发展大局,调整优化经营结构,积极拓展短途接驳运输服务。支持道路货运企业加强与铁路相关企业战略合作,共同开发多式联运服务产品,探索发展驮背运输、公铁两用挂车甩挂运输等新模式。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广泛推广网络化、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模式,支持创新“挂车池”服务、挂车租赁、长途接驳甩挂等新模式。大力支持发展城市共同配送,促进干支无缝衔接和集约化组织。

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专线整合、“互联网+”园区链接、“互联网+”共同配送、“互联网+”车辆租赁、“互联网+”大车队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及时调整制度政策,推动道路货运新旧业态加快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鼓励支持道路货运企业积极参与智能运输、智慧物流等各类试点示范。

鼓励道路货运企业通过组织创新、技术创新等做大做强,加快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现代物流服务商转型发展。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提升无车承运人资源整合能力,强化全程运输责任,组织试点政策评估和制度研究,制定出台无车承运人管理办法和运营服务规范。鼓励中小货运企业联盟发展,支持以资产重组、资源共享等为纽带组建联盟实体,引导创新企业联盟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

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全国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明确处罚事项和标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推进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固定执法与流动检测相结合,积极推行公路路政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工作流程,规范车辆拦截和货物卸载管理。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推广应用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

以信用考核为根本,不断完善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建立信用体系,促使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信用达不到要求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实施退出机制,提升道路货运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机制。引入保险中介等第三方机构,进一步强化货运车辆运行和维护情况动态监控工作,通过监控数据建立货运车辆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的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与购买车辆承运人责任险费用挂钩,鼓励保险公司介入监控设备更新、购置,提高监控设备的质量和使用率。

改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条件。加强货车司机职业教育。鼓励校企合作,建立大型货车驾驶人订单式培养机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符合有关条件的生源参加大型货车职业教育,逐步缓解职业货车司机日趋短缺的矛盾。

探索依托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组建行业工会的方法和途径,指导行业工会引导货车司机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正确行使民主参与和行业监督权力,依法维权,理性反映诉求。组织货车司机开展安全节能驾驶等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广泛开展爱岗敬业楷模、感动交通人物等优秀从业人员典型选树活动,提升货车司机服务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依托行业协会、工会组织通过法律援助、依法设立货车司机公益基金,完善困难救助、互助保障等制度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货车司机活动。

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道路货运市场组织化程度。着力于解决以资本为纽带的集约化带来的安全风险和税赋增加的问题,大力发展无车承运人,加快建设无车承运人和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通过以信息手段吸附货运车辆促进共享联盟发展,杜绝不合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通过推进道路货运组织化,积极探索道路货运业运输流程全监管,切实落实经营业户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道路货运运输事故的发生。完善公路货运统计监测体系,有效整合社会大数据平台,加强市场运行动态跟踪和量化分析,定期发布市场供需状况,引导经营业户理性进入市场。

以部门齐抓共管为目标,全面落实道路货运治超源头责任。进一步固化深化治超成果,通过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货物装载地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的治超责任,真正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出场(站)上路,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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