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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警总队批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成摆设

2016年09月12日
河南省许甘露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研判会,会议后一个月,全省共联合检查企业动态监控系统1058次,联合约谈道路运输企业、校车管理单位负责人2310人次,培训记满12分驾驶员1.13万人,依法降级1.06万名A、B类驾驶人,库存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两客一危”、货车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动态库存5639起,比5月16日净减13.55万起,下降96%。
 
  河南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海燕认为,从数据分析和近期省厅督导情况看,问题集中表现在货运企业挂靠经营、动态监控流于形式等方面。
 
  在货运企业挂靠经营、挂而不管、空壳运转等方面,刘海燕举例说明称,周口市长期在外省营运的重中型货车8.5万辆,占全市重中型货车的80%以上,这些车辆每年只缴挂靠费、保险费,实际常年在省外运营,教育、管理、培训等无法跟进,处于严重失控漏管状态,企业主体责任根本无法落实。
 
  同时,部分货运企业未处理违法量高,并且长期没有下降,如两个月前总队就注意到河南万里运输集团宝丰分公司19辆车,146次违法,目前未处理违法行为达到167次。
 
  汽车租赁行业成为事故预防的潜在风险。洛阳除旅游客运公司、班线客运公司拥有大型客车外,另有24家汽车租赁公司拥有384台大型客运车辆实际从事旅游包车业务,其中13家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资质,有7家企业未按规定设立监控室,6家企业没将动态监控信号传导市级政府监管平台,且所属车辆大多是二手车、黄标车,违法未处理、预期未报废、预期未审验等情况较为突出,车辆驾驶人聘用十分随意,属监管盲区。
 
  在对车辆的动态监控上,刘海燕说从全省掌握情况看,部分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室仅是一套桌椅、一台电脑、一套落后的平台系统、一本纸质的记录台账,不能保证24小时人员值守,违法提示不及时、台账记录不全、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及脱岗、漏岗等问题均不同程度地存在。
 
  同时,普遍缺失3G音视频设备,对监控人员值守及违法提醒工作情况,无法自动保存,尚未形成常态的动态监控研判机制,利用动态监控系统查处违法行为推进不力。
 
  做法
 
  要抓住驾驶人这个“牛鼻子”
 
  刘海燕说在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时,要抓住驾驶人这个“牛鼻子”。驾驶人的聘用、辞退和管理,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要素,企业要慎用贪酒、不守规矩、好冒险、精神与行为异常的驾驶人。
 
  同时,要定期核查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违法记分情况,对违法多和发生事故的驾驶人要及时教育、提醒,对屡教屡犯的驾驶人,必须坚决调离驾驶岗位。
 
  对驾驶人的考核、奖惩要与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挂钩。要经常组织驾驶人进行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培训。
 
  刘海燕还要求“两客一危”车辆必须执行严格的安全技术标准,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监控制度,保证有固定的监控室和24小时值班监控人员,车辆行驶记录要按规定保存备查。
 
  同时,各运输企业负责人要克服侥幸心理,严格管理,严禁挂靠车辆脱管、脱审,游离于企业、行业和交管部门的管理视线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