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荷塘区校车3G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PJ-ZZ-082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元) |
1 | 校车3G监控车载终端 | 80套 | 450000 |
2 | 校车安全管理系统 | 1套 | |
3 | 监视电脑 | 3台 | |
4 | 65英寸监控液晶电视机 | 2台 | |
5 | 3匹空调 | 1台 | |
6 | 防静电木地板 | 25平米 | |
7 | 墙面墙漆 | 100平米 | |
8 | 定制电脑桌 | 3张 | |
9 | 电脑椅 | 2张 | |
10 | 窗帘 | 10平米 | |
11 | 墙面平整 | 5平米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校车3G监控系统 |
1.实时视频采集、倒车影像、本地视频监控和远程后台实时视频监控;
2.在线校车管理系统(校车路线规划、站点智能采集、站点语音播报、学生上下车姓名播报、漏人漏乘提醒、司机乘务员RFID身份识别等);
3.行车记录(记录车辆行驶途中各项数据)
4.须有独立的业务管理平台,建议校车监控平台采用独立C/S客户端,校车管理运营平台采用B/S架构,提供C/S和B/S客户端并存
5.独立的手机APP移动客户端,教育监控人员、家长、司机、乘务员不同角色登陆拥有不同功能权限。
6.碰撞、侧翻、超速、路线偏离、疲劳驾驶等多种传感报警(车机与平台同时联动报警)。
7.服务器及其操作系统和校车监控平台数据存储等设备由投标方部署,供采购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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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国家“三包”规定维修,整体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三年。
2、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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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货物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并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5%,验收合格系统正常运行满6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余款作为质保金,三年免费保修期满无重大质量问题,且能积极响应售后服务的支付剩余5%。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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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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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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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07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杰联系人:肖琴、戴颖才
电话:0731-28477189电话:0731-28522277
地址:株洲市荷塘区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5-1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