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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共汽车总公司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2015年05月13日
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公共汽车总公司的委托,就惠州市公共汽车总公司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共汽车总公司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编号:HZTR201501021G;

  二、采购预算:54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列;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长寿路1号17楼(城市印象)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3.现场购买,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5)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应在本项目公告之日后出具。(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上午9:30(注:9:00—9:30开始递交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长寿路1号17楼(城市印象)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5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惠州市长寿路1号17楼(城市印象)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公共汽车总公司

  采购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2-2083759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地路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邹小姐、黄先生

  电话:0752-2660672传真:0752-2660879

  联系地址:惠州市长寿路1号17楼(城市印象)